中国税务 2026年 第2期
以案说法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典型案例剖析
上一篇 下一篇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支柱,税收秩序的稳定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目前,我国税收监管正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对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加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虚开专票)危害国家税收安全,严重破坏经济发展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本文结合相关典型案例,归纳查处虚开专票注意事项并提出风险防范建议。
伪造经济合同 掩盖资金回流
【典型案例】沈某某成立运输公司(以下简称沈某公司),在网络货运系统增加补录运单功能之后,沈某公司利用该功能,通过业务员以及业务员发展的代理商,向缺少进项发票的物流、建筑工程等公司(即受票企业)收取价税合计金额5.3% 以上服务费后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通过与受票企业签订虚假运输合同、资金回流走账等方式,伪造成沈某公司实际向受票企业提供了承运服务的假象。据查,自2019 年6 月至2021 年4 月,沈某公司通过上述手段向2700 余家企业累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8323 份,税额8.27 亿余元,其中已抵扣8.23 亿元。一审法院判处沈某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沈某某提出上诉,二审认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本案例系2025 年11 月24 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依法惩治危害税收征管犯罪典型案例之一,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