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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是增收困难越要强调依法治税 | ||||
| 作者: 来源:新华网 日期:2008-08-27 | ||||
| 今年以来,在国内外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我国经济增长放缓,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部分企业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经营困难。受此影响,7月份全国税收增幅相比去年同期出现了较大回落。 对税收增幅回落,虽然有不少专家学者都认为“正常”,并从经济增长、税制改革等多方面给出了解释。然而,不管专家的解释多么合情合理,对于各级税务机关和地方政府来说,他们感受到的压力却并不能减轻——前者可能无法完成收入计划(或者增收计划),后者则可能因“囊中羞涩”而难以兑现事先对社会各界的施政承诺。 或许正是由于上述的压力,近日,某省级地税机关在地方政府要求下,正考虑对近年来市场价格高、盈利水平高的一些享受减免税优惠行业提前恢复征税,重点“引导”明显享有资源优势、长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且已做大做强的企业,主动为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作贡献。然而,笔者认为此举似有不妥,因为税法明确规定,减免税政策由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地方政府并没有自行决定给予或取消对企业税收优惠的权限,否则便是越权。 我们在这里提醒,作为组织税收收入的第一责任人,在收入下滑压力之下,税务机关尤其要重视依法治税:一方面,我们要继续加强和改善征管,确保税款应收尽收;另一方面,又要重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征过头税——既不能要求效益好的企业承担超出税法规定的义务,更不能竭泽而渔、杀鸡取卵,额外加重企业的税收负担。 加强税收征管需要税务机关付出更多的努力,而要做到不收过头税,保证企业合法权益,税务机关可能还需要一点额外的“勇气”———因为税务机关可能会面临来自各方面要求增收的压力。但是,越是在增收困难的时候,我们越应该强调依法治税的重要性。因为这体现了对作为社会公民的企业权利的尊重,并彰显税法的公正和严肃。从眼前看,虽然税务机关会失去一些本就不应征到的税款,但营造的却是一个更能被社会各界认同和信赖的税收法制环境。这才是我们孜孜以求的长远的和根本的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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