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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昆明出台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 ||||
| 作者: 来源:云南网 日期:2008-09-26 | ||||
| 信用卡使用者信用将被重点监管 近日,昆明市关于加快政府、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实施意见出台,昆明市围绕建立涵盖政府、企业、个人,覆盖经济社会各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于10月拉开。到2012年,昆明市将基本建立覆盖多数城镇居民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和服务系统,初步形成个人信用体系基本框架。 年内建个人信用信息体系 根据《昆明市关于加快公民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在今年年底以前,昆明市将在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已有的个人信用指标基础上,整合昆明市公安、国税、地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督、司法、国土资源、建设、交通、卫生、环保、安监、价格、电力、燃气、供排水、计划生育、通讯等相关部门拥有的个人信用数据,联合征信,逐步建成个人信用征信系统,以金融系统信贷网络为载体,居民个人银行信用记录为主线,充分汇集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及水、电、煤气缴费、司法诉讼判决执行、纳税等信用信息,形成全市个人信用信息指标体系。 全面打造诚信政府 今年,昆明市将先在五华区、石林彝族自治县、嵩明县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试点,到2012年,政府信用体系全面建立。昆明市将从政府决策信用、执行信用、监督信用、服务信用和商务信用方面着手打造诚信政府形象。政府信用将接受媒体监督,对于信用建设中不落实、不执行、不作为等失信行为将成为纳入行政问责制的重要内容。 昆明市将成立由市监察局负责人任组长,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信息产业办等相关单位组成的政府信用体系建设监督协调小组,加大对政府部门及公务员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提升政府在服务、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公信度。 开展贷款信用等级评定 由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牵头,昆明市将组织有关单位整合金融业信用管理信息,推动金融系统信用信息共享,对贷款企业和个人开展贷款信用等级评定。 同时,昆明市将建立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促进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金融欺诈行为信息披露制度。由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牵头,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实施税收征缴全程监控,动态记录纳税人涉税事项,建立纳税信用数据库。 形成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到2012年,昆明市还将打造成社会信用公共信息和社会信用监管平台,为信用征集、信用评估、信用查询、信用管理等提供规范的运行机制,同时健全负面信息披露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逐步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和居民身份证号码等为基础的实名制信息共享平台,形成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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